记者昨从市交通运输部分得悉,市交通运输局、市生态环境局、市农业乡村局、市应急办理局日前联合印发《荆门市漳河库区城镇自用船只办理方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方法》),这是我市首个标准漳河库区城镇自用船只办理的方法。近年来,漳河库区人民大众出产日子水准不断改进,经济收入水平逐年大幅度增加,大众购买自用船只开展农业出产、满意出产日子和交通出行需求的参与不断高涨,船只数量呈现激增。
记者昨从市交通运输部分得悉,市交通运输局、市生态环境局、市农业乡村局、市应急办理局日前联合印发《荆门市漳河库区城镇自用船只办理方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方法》),这是我市首个标准漳河库区城镇自用船只办理的方法。
近年来,漳河库区人民大众出产日子水准不断改进,经济收入水平逐年大幅度增加,大众购买自用船只开展农业出产、满意出产日子和交通出行需求的参与不断高涨,船只数量呈现激增。
为了保护漳河库区水上环保、安全和社会安稳次序,依据市委、市政府要求,本年2月,市交通运输局建立专班,实地造访调研、寻求大众意见,起草了《方法》。《方法》先后寻求东宝区人民政府、漳河新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的单位修改意见进行修订完善,并请专业法令组织进行审阅。该《方法》自4月8日起实施,试行三年。
《方法》共有20条,清晰了城镇自用船只的界说、数量要求、合适运用的规模,对县级人民政府(含县级功用区)、各有关职能部分(生态环境、交通运输、农业乡村、应急办理等)、城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、村(居)民委员会对城镇自用船只的安全办理责任进行了清晰,一起,对城镇自用船只请求挂号条件、挂号程序、停靠点划定、处分等相关联的内容进行了清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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